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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科学技术处(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关于开展2023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考察推荐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4-28

根据《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相关要求和我校2023年管理岗位招聘工作安排,经学校初审,确定36人进入科学技术处(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考察推荐环节,相关安排如下:

一、考察形式

共两轮考察。

第一轮:初面,确定排名前50%人员进入第二轮考察;

第二轮:笔试、心理健康测试、终面。

二、考察安排

(一)初面5月3日下午)

采取线上面试方式,根据学校公布的报考我单位的人员名单次序逐一由选聘考核领导小组进行面试考核。

1.身份核验

1)时间:5月312:30-13:50

2)地点:腾讯会议(会议号随后通知)

由工作人员线上核验应聘者身份,应聘者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及时线上核验岗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逾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核验无误后在腾讯会议等候室等待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2.初面

1)时间:5月314:00-18:00

2)地点:腾讯会议(会议号随后通知)

3)初面内容:

①自我介绍:参与考察学生按照工作人员通知,依次进入会议室,进行自我介绍(限时1分钟)。

②评委提问:根据现场表现和答题情况,现场提问(限时4分钟)。

本轮成绩不作为最终成绩核算依据,评分采取百分制,由科技处2023年管理人员选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判打分,根据打分排序,确定排名前50%人员进入下一轮考察,在科技处官网公布考察名单,并逐一电话通知。

(二)笔试、心理健康测试及终面(511日全天)

本轮考察采取线下方式,参加人员为通过初面进入后续考察的应聘者,本轮考察应聘者需携带笔记本电脑。

1.身份核验

1)时间: 5118:00-9:00

2)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7420办公室

应聘者须提供岗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考查应聘承诺书(附件1)原件等,逾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核验完成后根据核验次序抽签确定终面次序。

2.笔试

1)时间: 5119:00-11:00

2)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7432会议室

3)笔试内容:业务技能考核与公文写作

评分采取百分制,由科技处2023年管理人员选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判打分。

3.心理健康测试

1)时间: 51111:10-12:00

2)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7432会议室

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独立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须自带电脑)。

4.终面

1)时间:51114:30-17:30

2)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7432会议室

3)终面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现场提问(限时10分钟)。

评分采取百分制,由科技处2023年管理人员选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判打分。

三、相关要求

(一)初面

1.应聘者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员面试通知。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进入初面会议室参加面试,无故未按时进入会议室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已面试人员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公布面试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成绩。

3.应聘者应遵守面试程序和纪律,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4.应聘者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规定的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应示意“答题完毕”。

5.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者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二)笔试

1.应聘者应及时核验身份进入考场,迟到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如需使用卫生间,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

2.应聘者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禁止在答题纸上做特殊标记,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违者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纸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5.工作人员发出考试结束指令时,应聘者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相关答题资料方可离场。应聘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纸,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纸、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纸,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的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心理健康测试

应聘者需自带笔记本电脑,根据工作人员引导,独立完成心理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不通过的,所有成绩视为无效

(四)终面

1.应聘者终面前在长安校区3413会议室候考,等待工作人员通知面试,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已面试人员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公布面试试题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成绩。应聘者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2.应聘者应遵守面试程序和纪律,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应聘者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规定的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应示意“答题完毕”。

4.候考室应聘者如需使用卫生间,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

5.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者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结果公示及上报

科学技术处(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根据“笔试成绩×60% +终面成绩×40%”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依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

联系方式:杨老师、申老师  029-88308971


附件:西北大学科学技术处(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考查应聘承诺书


西北大学科学技术处

(高技术转移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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