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0〕124号)文件要求,我校陕北能源先进化工利用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参加评估。按通知要求,现将陕北能源先进化工利用技术教育部工程中心评估总结报告予以校内公示。
材料公示地点:长安校区7号楼7418室,公示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内持有任何异议的,请将书面异议材料送交科技处基地管理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公正处理异议,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 王老师 88302814 jidi@nwu.edu.cn
科技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