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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合同(任务书)到期项目(课题)第三次集中验收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9-29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我校2021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计划,将对已到期的科技厅项目进行第三次集中验收申报,现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类别

此次主要验收项目类别为已到期的各类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除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二、验收范围

2020年1231日前到期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2018年立项且已到期的各类项目,请尽快提交验收申请。根据科技厅要求2018年立项的软科学项目、科技新星项目必须在今年下半年完成验收,否则将按照结题处理。其他类别项目暂未提出该要求,但为避免政策变化,请及时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式

1.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index)先填写科技报告后,再提交生成验收申请书,处室审核生成“正式版”水印的申请书后再打印相关材料。

2.项目主管处室同意验收申请的省财政立项资助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向省科技厅条财处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计划处根据主管处室意见和财务审计结论(立项资助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确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召开验收会对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验收依据是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技厅签订的本项目(课题)的任务书或合同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验收申请书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立项金额30万以上的项目需提交验收申请书5份;农业类项目提交验收申请书2份;其他项目提交申请书1份。软科学重点项目及青年科技新星项目提交申请书5份,软科学一般项目提交申请书2份。单双面不限。

已通过验收,未取得验收证书的项目,请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验收证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我们将集中为您办理验收证书。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我们将热忱为您提供服务。

联系人:李立  张亚鸽

电  话:029-88308032

   箱:chg@nwu.edu.cn


技 处

2021年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