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丰富公民科学文化生活,繁荣科普创作环境,丰富原创科普资源,结合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类别及要求
本次科普作品评选面向西安地区的科普工作者或机构征集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科普视频(含科普微视频、科普剧、科普微电影)、科普网络宣传号三大类科普作品。
参评作品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服务于国家重点需求,体现时代需求和价值导向。内容密切围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普图书
1.时间要求
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未曾被确定为全国、陕西省、西安市优秀科普作品)。
2.内容要求
(1)科学概念准确、理论有据可查、表述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2)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图文并茂,设计制作精良,面向社会关注或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公众喜闻乐见。
(3)丛书应为成套作品。
(4)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
(5)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或出版机构应在西安市。
(二)科普视频
1.科普微视频
(1)时间要求
作品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制作并公开播映的原创微视频作品,在市级以上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公开播映,并提供原始播出网址。
(2)内容要求
①反映科技发展进步,用科学声音讲述科学故事,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科学、科技前沿等科普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②内容短而精,符合大众普遍的思维逻辑,能够在短时间内认识并理解视频所表达的主旨,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③注重形式与内容相协调,画面布局合理、色彩生动美观,视听元素运用恰当,图像清晰度高、信息呈现准确、具有视觉吸引力、视觉呈现效果好。
④语言表述准确、规范,音乐和音效使用恰当,配音(包括人工智能配音)流畅。
⑤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均在西安市。其中,青少年应为年龄18周岁以下的西安市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
(3)规格要求
①时长为2~5分钟。
②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Mb之间。
③微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④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2.科普剧
(1)时间要求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创作并公开演出的原创科普剧作品。
(2)内容要求
①故事生动、架构完整,主题鲜明、剧情连贯。
②剧本构思新颖,剧情与科普巧妙结合,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③角色分配合理,对话设计清晰自然,有高潮与亮点,台词生动、诙谐。
④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均在西安市。其中,青少年应为年龄18周岁以下的西安市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
(3)规格要求
①将科普剧摄制为视频,时长为8~30分钟。
②高清横屏19201080以上,mp4、mov等主流媒体格式。
③科普剧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④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3.科普微电影
(1)时间要求
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制作的科普微电影,在市级以上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公开播映,并提供原始播出网址。
(2)内容要求
①有明确的科普主题,微电影(含动画)故事内涵丰厚生动,有完整的创作剧本。
②注重形式与内容相协调,画面布局合理、色彩生动美观,视听元素运用恰当,图像清晰度高、信息呈现准确、具有视觉吸引力、视觉呈现效果好。
③语言表述准确、规范,音乐和音效使用恰当,配音(包括人工智能配音)流畅。
④使用适宜的拍摄与后期制作技法(如信息图制作等)从而丰富微电影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辅助科普内容的有效传达。
⑤作品具备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⑥线上推广作品应当取得网络视听作品上线备案号。
(3)规格要求
①微电影时长15~30分钟。
②高清横屏19201080以上,mp4、mov等主流媒体格式。
③微电影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④微电影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三)科普网络宣传号
1.时间要求
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西安市内开展科普工作的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发布的图文、视频、音频等科普资源内容。科普网络宣传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运营时长必须满一年。
2.内容要求
(1)内容应密切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阐释科学原理、鼓励科学实践等要素,内容观点健康向上、科学准确。
(2)创作上能够融合使用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立体表达健康科普内容,排版简约美观、布局合理、重点突出。
(3)应具有良好的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贴近大众需求。
(4)能够保持适当的更新频率,原创作品比例高。
(5)同一名称微信公众号既有服务号又有订阅号的,选择一个参与评选。
(四)原创性要求
1.作者承诺参评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等需为作者原创,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严禁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推荐主体承担。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2.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以下涉及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
(1)使用事件、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资料”及出处;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
(2)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应取得版权方授权,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
(3)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如其模板、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视为非原创。
(4)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
二、评选安排
(一)报名
请按照通知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投递作品,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作品评比
西安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比。
1.科普图书、科普视频:对作品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等进行定性量化评分。
2.科普网络宣传号:对发布的图文、视频、音频等科普资源的内容质量、更新频率、原创作品比例、浏览点击量和转发量等进行综合评分。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区分不同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从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
(四)作品宣传推介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西安市科技局将向社会推介。征集活动结束后,有选择地将优秀作品结集汇编、展览、展示,并将结合西安市科普工作情况,在公共媒介及重大科普活动上进行公益性宣传展映展播,适时举办优秀科普作品展,让科普作品创作成果惠及公众。
三、参评方式及报送材料
作品应由第一作者向相关推荐单位提交,每位作者仅限提交一部作品,多个单位共同制作的作品,应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
1.科普图书作品:《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图书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图书简介》(附件2)电子件及盖章纸质版各一份、图书作品一式10份(套)。
2.科普微视频作品视频光盘或U盘1份(套),《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附件4)电子件及盖章纸质版各一份。
3.科普剧作品:视频光盘或U盘1份(套),《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剧推荐汇总表》(附件5)、《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剧推荐表》(附件6)、科普剧剧本电子件及盖章纸质版各一份。
4.科普微电影作品:视频光盘或U盘1份(套),《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微电影推荐汇总表》(附件7)、《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微电影推荐表》(附件8)、微电影剧本电子件及盖章纸质版各一份。
5.科普网络宣传号:《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网络宣传号推荐汇总表》(附件9)和《2025年西安市优秀科普网络宣传号推荐表》(附件10)电子件及盖章纸质版各一份。2024年科普网络宣传号浏览量、作品发表量、转发量后台数据截图电子件及盖章纸质版各一份。
请于3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420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kexie@nwu.edu.cn。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交的作品资料不予退还,请参评人员自行备份。
联系电话:88308971 180911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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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校科协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