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科技局通知,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创新赋能产业能力,增强科技经济效益,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支撑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就开展2026年度市级“科普专题专项”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优化方案》(市政办发〔2025〕33 号)、《西安市支持科技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5-2027 年)》(市政办发〔2025〕35 号)、《西安市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若干措施(2025-2027 年)》(市政办发〔2025〕36 号)、《西安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5〕63号)等政策,开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二、计划体系
(四)创新环境建设专题前期资助类:科普专题项目
三、入库程序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本次集中入库储备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1月3日(另行发布的项目入库时间另行通知)。
(一)线上填报。各类项目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注册登录后线上填报入库储备信息。
(二)形式审查。填报完成后,涉及推荐单位的(如: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等),由推荐单位在管理系统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查,并出具正式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其他项目通过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市科技局审查。
(三)动态储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储备库—项目库”双库管理模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储备库项目通过评审论证及有关程序确认立项后,纳入项目库。
(四)资料报送。立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打印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420室。未立项项目,无须报送项目纸质材料。
四、入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当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推广“校招共用”“双导师制”引才育才模式,企业、高校互聘的“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非正式在职人员,提交聘书及关系隶属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等证明资料,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能在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的,可在申报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三)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前资助项目,承担未验收项目的不得重新申报,确保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投入研发工作。“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可自动开展项目查重,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咨询电话:86786631)。
(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加大对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申报或承担人才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再申报或承担一项“创新生态优化专项”的前资助项目。
(五)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自主申报。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高校院所与西安市域内企业联合申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学研协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七)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西安市市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实施方案》(西市监发〔2025〕15 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专利声明制度,并对声明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八)市科技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监督电话:86786659)。
具体入库要求
一、科普专题项目——优秀科普作品创作
支持方向1:科技成果科普化作品。引导并激励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加大对2024年以来我市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宣传推广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
申报主体: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牵头单位。
入库条件:
1.作品内容兼具科学性、新颖性、可读性,通俗易懂。
2.在市级以上报刊或新媒体上,发表相关科普文章不少于1篇。
3.制作科普宣传视频2个,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利用线上平台对公众发布,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4.组织科普活动和专家讲座不少于5场,受众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支持方向2:科普图书。聚焦“四个面向”,重点支持原创科普图书与科幻图书的创作与出版,推动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普及,激发公众科学兴趣与创新思维。
1.科技成果类科普图书,内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关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领域重要科技成果。
2.图画类科普图书,以图像与文字结合的方式,结合漫画、手绘等图像表述手段,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
3.科幻类图书,聚焦三大先导产业(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未来产业(未来智能、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健康、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结合科技发展趋势展开合理想象,要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文学性和思想性。
申报主体: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
入库条件:
1.已成功申请ISBN编号准备在项目执行期内出版的科普图书。
2.作品具有原创性,保证拥有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期内图书正式出版发行;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2.科技成果类科普图书,公开出版物版面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图画类科普图书,公开出版物不少于300面,图版数量不少于500幅,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科幻类图书,公开出版物版面字数不少于10万字,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
支持方向3:科普微电影。围绕生态环保、生命健康、绿色双碳、应急救险、前沿科技、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农业强国、航空航天等领域创制一部科普微电影并宣传推广。
申报主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具有影视剧(微电影、广告或纪录片等)制作或公开播出经历的单位。2.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3.与上述单位合作创制的其他单位均可申报(须提供相关合作证明)。
入库条件:
1.内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要求科学原理客观准确,语言表达通俗易懂,故事内涵丰厚生动,画面制作优美精良。
2.制作规格为高清横屏,1920*1080及以上,mp4、mov 等主流媒体格式,微电影时长20分钟以上。作品应在省级或市级电视台播出或在国内主要视听平台上播出推广。线上推广作品应当取得网络视听作品上线备案号。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年。
咨询电话: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86786674。
二、科普专题项目——“科普西安”品牌活动
支持方向1:科技活动周主场系列活动。组织、策划、实施2026年西安市科技活动周主场系列活动,包括启动仪式、科技周科普展、西安市科普讲解大赛等重点活动;制作、发布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视频,对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申报主体:具备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活动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的单位。
入库条件:
1.举办西安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
2.举办西安市科普讲解大赛、西安市科学实验展演大赛。
3.举办科普知识竞答活动。
4.制作科技活动周宣传视频。
5.举办科技周主题科普展。
6.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5次。
7.“科普西安”及“科普西安精选”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发布推文不少于200篇,短视频不少于100个。
支持方向2:特色科普活动。聚焦青少年科普、“银龄”科普、应急科普、农业科普、生态环保科普、科技与文化融合等方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打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品牌科普系列活动。
申报主体:具备策划组织实施科普活动工作经验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包含医疗卫生机构。
入库条件:
1.策划打造1个主题鲜明的特色品牌科普活动,并开展系列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次。
2.开展科普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走出去”科普活动不少于10次。
3.在“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活动应在3场以上。
4.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到3000人次以上。
5.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6次,其中“科普西安”公众号宣传不少于3次。
6.项目名称要体现拟开展的特色品牌活动主题。
支持方向3:健康科普活动。围绕应急救护、精神卫生、营养保健、视力保护、慢病防治、妇幼保健等领域,开展健康科普策划实施与推广。
申报主体:三级甲等医院、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入库条件:
1.围绕本领域健康知识,编辑原创科普内容(推文、视频)。推文应图文并茂,不少于40个,累计阅读量不低于10万。制作科普微视频8个,利用线上平台对公众发布,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
2.策划开展线下科普宣讲活动不少于10场,其中社区、企业等宣讲不少于6场,单场的宣讲活动时长不低于60分钟。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应举办活动2场以上。
3.打造一个本领域健康科普特色示范品牌或平台。
4.每个单位限申报一项。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年。
咨询电话: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86786674。
联系电话:88308971,邮箱:kexie@nwu.edu.cn
科技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