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26〕组字17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与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陕西青年科技标兵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承担“卡脖子”重大攻关任务、或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无违法违纪、科研失信问题。
(六)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名额
根据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4名,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每位候选人只能由一个渠道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二)各推荐单位要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推荐人选须符合《西北大学国家级项目、重大成果奖励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关于主持国家级科技项目的要求。
(三)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五)候选人的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由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候选人主要贡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出具明确意见,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党委、行政公章。
2.被推荐人选科研诚信证明1份,证明中需对被推荐人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等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说明,并由被推荐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汇总表1份,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推荐表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简要、明确评价。
5.有关附件材料一份。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3)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17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4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exie@nwu.edu.cn。
五、其他事项
1.候选人获奖后,本人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2.候选人获奖后,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陕西省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陕西青年科学家大会等活动。
3.所报书面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88308971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附件2:申报汇总表.docx
科技处 校科协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