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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8-03-29

各理工科院(系)、所: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实施方案》和《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为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企事业单位从事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四)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二名)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推荐申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要求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四、申报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所有信息须如实填写申请书,提交有关材料。

  五、申报流程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于4月17日前报送推荐申报材料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包括《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十份,《2019年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信息简表》一式一份,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校最终推荐人选还须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请与申请书一起装订,电子版一份(需刻录光盘),请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sninfot.gov.cn)下载相关表格。

    六、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  

  联系电话:88302962

  电子邮箱:likeky@nwu.edu.cn


     附件: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doc

           2.2019年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信息简表.xlsx

 

 

                         科技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