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立项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国科办资〔20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4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7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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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2.“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4.“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科技处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