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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西安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08-22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西安科普事业发展,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繁荣科普创作环境,丰富原创科普资源,结合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全国科普微视频推荐工作,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开展2024年西安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类别

本次征集作品共分为科普图书、科普微视频作品两个类别。

(一)科普图书

1.应为202111日至202312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未曾被确定为全国、陕西省、西安市优秀科普作品)。

2.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或出版机构应在西安市。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4.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5.富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6.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7.具有原创性。

8.丛书为成套作品。

9.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

(二)科普微视频

1.应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之间制作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未曾被确定为全国、陕西省、西安市优秀科普微视频)。

2.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均在西安市。

3.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

4.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5.作品应在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6.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由作者自行承担后果。

7.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8.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头名称应与申报名称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等制作信息。

9.作品形式为短视频、记录短片、专题片、动画、动漫等。可通过PC、手机、相机、DV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格式须为MP4格式,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兆—300兆之间。

二、相关事项

1.作品应由第一作者向相关推荐单位提交,每位作者仅限提交一部作品,多个单位共同制作的作品,应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

2.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评人员自行备份。

3.本次征集活动将选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从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

4.作品宣传推介

市科技局对参评作品享有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并将选取优秀科普微视频用于制作VCR等多媒体形式,在公共媒介上进行公益性宣传展映展播。

三、材料报送

请于9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科普图书作品:《2024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图书推荐汇总表》、《2024年推荐西安市优秀科普图书简介》纸质版各一份图书作品一式10份(套)。

2.科普微视频作品:视频光盘或U1份(套),《2024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汇总表(成人组)》2024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成人组)》纸质版各一份。

3.电子版发送至1209200113@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科普图书/科普微视频(成人)+推荐单位+作品名称。

联系电话:88308971

附件12024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图书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2024年推荐西安市优秀科普图书简介.docx

附件32024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汇总表(成人组).docx

附件42024年西安市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成人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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