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4〕47号)安排,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要求,现将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合成与天然功能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
公示地点:长安校区7号楼7418室
公示期内持有任何异议的,请将书面异议材料送交科技处基地管理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公正处理异议,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88302814 jidi@nwu.edu.cn
科技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