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已发布2024年度 2024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一批),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抗癌原创靶标成药性确证及原创药物早期研究”
专项项目指南
癌症是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是当今全球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基于我国发现的抗癌原创靶标,研发抗癌特效原创新药(First-in-Class),推动基础研究成果走向临床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拟资助“抗癌原创靶标成药性确证及原创药物早期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旨在强化原创抗癌药物基础研究,推动我国抗癌创新药发展。
一、科学目标
以临床未满足的需求为导向,聚焦我国前期发现的免疫检查点等潜在抗癌原创靶标,开展靶标成药性确证研究,以及原创抗癌候选药物研究。
二、核心科学问题
针对癌症发生、发展、复发、耐药及转移等过程,研究原创靶标及其干预药物候选物。
三、主要资助方向
1.资助基于抗癌新原理、新机制,前期自主发现潜在抗癌原创靶标的研究团队,完成该靶标成药性阶段性确证,并研发原创新药候选物。
2.资助前期自主发现与癌症发生发展、转移、耐药或预后等明确相关的原创潜在靶标,且在国内外均无同靶标药物进入临床研究,并已获得新药候选物的研究团队,完成该候选物的临床前研究工作,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
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拟资助:方向1相关项目约10项,资助强度约60-150万元/项;方向2相关项目约5-10项,资助强度约400-800万元/项。直接费用合计约5000-6000万元。资助期限均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项目结题后,对于研究取得优秀进展,新药研发前景良好的项目,可酌情在其他科技计划中予以优先支持。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立项依据”之前增加“抗癌靶标及新药候选物原创性说明”(不超过800字),未附“说明”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每个申请项目须由一位具有新药研发经验的一线优秀科学家推荐,并在申请书附件上传推荐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电子版(推荐信模板请见附件),未按要求附专家推荐信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根据药物临床前研究实际所需经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撰写总预算说明,并说明已有经费支持及单位配套或企业投资情况,并在申请书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曾获得“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资助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请本专项项目。
(三)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接收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3日16时。
2.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围绕本专项项目指南公布的科学目标,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H34”,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伦理审核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3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将主要精力投入专项项目的研究中;依托单位应加强对专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减轻项目负责人不必要的负担,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条件保障。
2.为更好实现总体目标,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参加专项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及时交流研究进展情况并听取专家团队意见建议。
3.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九处
联系电话:010-6232 7212/6232 8769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重大疾病智慧诊疗”专项项目指南
人工智能技术在医学领域,尤其在重大疾病早筛早诊、精准治疗、临床全场景智慧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凸显出巨大应用潜力。然而,目前该领域存在多源异构的临床数据深度融合不充分,模型的临床可解释性和泛化性验证不足,以及模型的临床诊疗应用场景适配性差等问题,面向重大疾病的智慧诊疗新策略研究亟待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创新支撑。鉴于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设立“重大疾病智慧诊疗”专项项目,以推进我国在人工智能前沿技术与重大疾病诊疗融合的基础与临床研究。
一、科学目标
聚焦传统方法难以解决的挑战性诊疗问题,通过临床诊疗信息与人工智能的创新融合,催生出具有变革性的重大疾病智慧诊疗新策略。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针对人工智能在重大疾病诊疗应用中面临的临床数据多样性异质性挑战、多维临床数据融合驱动的诊疗新策略欠缺、疾病临床干预与全周期管理精准性不足等关键科学问题,本专项项目拟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围绕重大疾病临床研究的专用大模型构建和临床验证。
面向重大疾病的诊疗需求,开展临床数据智能化采集与治理、多模态数据融合关联模型、以及专用大模型预训练模型的构建和验证等研究。
2. 多维临床诊疗数据赋能的重大疾病智慧诊疗策略研究。
通过整合和分析重大疾病的多源异构临床数据(如病历、影像、病理、基因组与蛋白质组学等),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解码多维数据中与疾病诊疗相关的隐性信息,开发重大疾病智慧诊疗新策略,并开展临床有效性、特异性和适配性验证。
3. 个体化需求驱动的重大疾病人机融合全病程精准诊疗研究。
基于多器官、跨模态的临床诊疗数据,结合人工智能技术挖掘重大疾病发生、发展与转归的规律和机制,指导建立人机融合个体化诊疗方法和全病程管理方案,提升重大疾病的临床干预效率和全周期管理精准性。
三、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3000-4000万元。计划资助联合申请项目约10对,每对项目资助合计约200-40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能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2024年已获得200万元及以上强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二)联合申请要求。
每对项目必须由两位申请人联合申请(依托单位可以相同或不同),其中一位申请人必须为临床医生,另一位申请人为基础研究人员(可以跨学科领域),一方申请人不作为另一方项目申请的主要参与者。联合申请双方需围绕同一个研究目标,分别撰写申请书【具体要求参见(四)申请注意事项】。鼓励青年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三)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科研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范围,获资助后计入。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接收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0月13日16时。
2.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科学目标,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须选择“重大疾病智慧诊疗”,根据研究方向选择医学科学部相应申请代码。以上选择或填写不准确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每对项目的联合申请人分别独立提交申请,但须填写相同的项目名称,且项目名称后分别标注“(联合申请A)”或“(联合申请B)”。
(6)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应首先说明联合申请的两个项目共同的研究题目、立项背景、共同的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框架,具有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合作分工;随后应按照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填写各自负责的研究内容、实验设计和其他各部分内容。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开展互补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联合申请进行整体评审。
(7)申请书附件材料中需提供联合申请协议书,联合申请双方必须共同签字并由所在依托单位盖章,不可用只有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
(8)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9)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10)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11)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伦理审核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12)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3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将主要精力投入专项项目的研究中;依托单位应加强对专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减轻项目负责人不必要的负担,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条件保障。
2.为更好实现总体目标,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参加专项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及时交流研究进展情况并听取专家团队意见建议。
3.项目研究结果将以适当形式共享。
4.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五处
联系电话:010-6232 8912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针灸原创理论的生物学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理论创新发展,阐释其科学内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设立“针灸原创理论的生物学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旨在引导科研人员聚焦针灸原创理论和前沿科学问题,借助多学科交叉技术方法,深入研究针灸腧穴理论和针刺作用机制,促进我国针灸学原始创新,为优化针灸临床诊疗策略、提升针灸临床疗效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科学目标
基于针灸临床优势病种或基础研究原创理论发现,借助多学科交叉技术方法,深入系统阐释腧穴功效、气血流注、经络功能、针刺得气、腧穴配伍等重要针灸原创理论的现代生物学基础,推动中医药研究范式变革,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提升中医药临床疗效。
二、主要资助方向
围绕上述科学目标,借助影像学、光/化学遗传学、表观遗传学、电生理学、系统生物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技术方法,以针刺为干预方式,系统开展腧穴表征,效应规律和特点、针刺方式与效应关系、针刺信号解码等重要针刺理论的交叉创新研究,揭示其生物学基础,开展高等级的循证医学研究,深化对针刺生物学原理的认识,促进针灸学的传承创新与发展。本专项项目拟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针刺原理的生物学基础及临床转化研究。
以针刺原理关键科学问题为牵引,在针刺基础研究原创发现的基础上,采用多学科交叉的技术方法,开展相关针刺原理的生物学机制研究,优化临床针刺干预措施,开展临床验证研究,并进一步揭示其临床疗效机制,为形成可推广的优化临床指南提供科学依据。
2.临床高等级循证证据支持的针刺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以已获得的临床针刺高等级循证证据支持为工作基础,以靶器官疾病和系统性疾病模型为载体,采用多学科交叉的技术方法,深入研究针刺信号解码及检测等重要科学问题,揭示针刺作用的生物学机制,为针刺临床优势病种的推广应用提供系统性科学依据。
三、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计划资助直接费用总额度约2000万元;计划资助2个项目群,每个项目群计划资助约1000万元,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采用“联合申请”方式,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2024年已获得200万元及以上强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3. 鼓励45岁以下的青年学者作为申请人申请。
(二)项目申请方向牵头人及团队应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较扎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较确切的基础研究进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其基础和临床研究;或已取得临床高等级循证医学证据,深入研究其现代生物学机制。
(三)针对上述两个研究方向,分别设置3-4个项目。每个项目需围绕申报资助方向(1)或(2)开展创新性的系统研究,项目间应有紧密的有机联系。
(四)联合申请要求。
项目由3-4位申请人联合申请(依托单位可以相同或不同),由一位申请人作为申请方向牵头人(同时为项目负责人),其他申请人仅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人必须由不同学科领域科研人员组成。联合申请需围绕同一个研究目标,分别撰写申请书【具体要求参见(六)申请注意事项】。
(五)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接收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0月13日16时。
2.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科学目标,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资助方向(1)或(2)名称。申请代码1选择“H31”。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项目的联合申请人应分别独立提交申请,但须填写相同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后分别标注“(联合申请A)”或“(联合申请B)”或“(联合申请C)”或“(联合申请D)”,联合申请A作为其项目负责人,同时为申请方向牵头人,联合申请B-D为各自申请项目负责人。
(6)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应首先说明联合申请的几个项目围绕申请方向共同的研究题目、立项背景、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框架,具有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合作分工;随后应按照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填写各自负责的研究内容、实验设计以及其他各部分内容。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开展互补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联合申请进行整体评审。
(7)申请书附件材料中需提供联合申请协议书,联合申请几方必须共同签字并由所在依托单位盖章,不可用只有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
(8)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9)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10)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11)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伦理审核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12)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3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将主要精力投入专项项目的研究中;依托单位应加强对专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减轻项目负责人不必要的负担,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条件保障。
2.为更好实现总体目标,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参加专项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及时交流研究进展情况并听取专家团队意见建议。
3.项目研究结果将以适当形式共享。
4.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十处
联系电话:010-6232 8634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