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有关规定和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组织管理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工作任务予以发布,请根据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组织中报总体要求
1.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是指面向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的对自然本底数据和材料的获取、对已有数据和材料的整理与编研等科技基础性工作,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系统性等特征;主要目标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基础性成果,并实现开放共享,以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国家宏观决策等;重点支持内容聚焦于典型、重点和特色主题,查漏补缺,区别于行业业务工作。
2.申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内容组织申报,任务可下设子任务,子任务数不超过5个。任务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工作任务的全部考核指标。申报单位推荐本单位1名科研人员作为任务负责人,每个子任务设1名负责人,任务负责人须作为子任务负责人之一。
3.每个任务方向原则上支持1项任务。任务执行期一般为3-5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年限。本批任务拟安排专项经费总额约1.08亿元。
4.按照发挥资源配置最大效益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鼓励资源调查区域所在和邻近地区优势单位承担或联合承担相关任务。
5.为更好地向科技界提供公共服务,任务组织时应注意加强与国家主体科技计划以及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的衔接,具有详细明确的数据、资料汇交和共享计划,任务完成后所有数据要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开放共享。
6.任务申报书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任务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任务申报单位、子任务申报单位、任务负责人及子任务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任务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7.所有申报任务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各推荐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及其合作方资质和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按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原则上同一工作任务,一个主管部门限推荐1个。
二、申报资质要求
任务申报单位、任务(子任务)负责人和任务骨干申报资质要求及相关管理参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执行。
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任务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形式审查和评审流程
1.本专项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开展任务过程管理。
2.任务申报截止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受理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后,合并组织任务评审和预算评审。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任务评审立项的依据。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4年10月21日8:00至2024年11月15日17: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材料报送。请各推荐部门于2024年11月21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任务,并将加盖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任务清单(纸质,一式2份)以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邮编:100038)。申报书、推荐任务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3.受理单位和咨询。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负责受理申报和咨询。
联系人:王远鑫、王祎(形式审查负责人)
电 话:010-5888 1112、010-5888 1117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