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陕西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提升陕西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效能,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暂行)》(以下简称《章程》),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下,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学会、陕西省土地学会、陕西省地质学会联合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报奖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陕西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符合《章程》规定的奖励范围,在自然资源领域取得重大理论、技术、方法创新,获得广泛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一)申报陕西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成果。
(二)推荐成果的应用时间不低于两年。成果完成时间从技术评价(指评价、评审或验收及有关法定的审批文件等)完成之日算起。
(三)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重大成果,原则上应按整体成果推荐。单独推荐重大成果中的部分成果时,需征得重大成果牵头完成单位及第一完成人书面同意;在推荐该重大成果时,应扣除已获奖的部分成果。
(四)推荐成果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应在成果研制、开发生产、应用和推广中贡献显著,并对成果的完成起到组织和协调作用。推荐成果的完成人只能有1项成果为第一完成人。
(五)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其他省级社会组织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推荐。
二、推荐方式
陕西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由陕西省自然资源领域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推荐,不受理个人推荐或自荐。申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填写推荐书,并对报奖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专业类别向相关学会报送。推荐书见附件1。
拟推荐的成果应在推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成果基本情况、推荐意见、成果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是陕西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本次推荐只接受纸质材料申报。推荐书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中一份应注明原件(推荐书主件的签字和盖章页应提交原件,附件可提交复印件),并报电子版一份。
四、组织评审
各学会根据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学会评审组初审;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会评审组会议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奖励委员会终审。
五、推荐时间
需要申报的老师请于2024年11月14日前联系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同时提交公示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及材料受理
陕西省自然资源学会联系人及电话:臧涛13319273990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甜水井66号卫星中心
邮编:710002
陕西省土地学会联系人及电话:杨洋1361926651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906
邮编:710075
陕西省地质学会联系人及电话:任云龙1399123259
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66号中安大厦501
邮编:710054
(二)陕西省自然资源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侯精明029-82312081
薛旭平029-87226899
(三)科技处联络人
联系人及电话:李立 张亚鸽 029-88308032
科技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