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通知,为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一、重大项目立项定位
1、科学探索中具有战略意义,具有研究特色或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或对国民经济或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
3、面向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二、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1、立项依据,特别是研究的科学意义和必要性;
2、科学目标、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围绕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学科交叉性;
3、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4、与国家其他计划的关系。
三、注意事项
1、立项建议书中学科代码填写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所属代码(“E”字母开头);
2、重大项目的有关规定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34.htm)
3、请于6月30日前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WORD格式电子版(见附件1)发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人电子邮箱,同时,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纸质材料(1份)寄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四、联系人信息
基金委联系人:张建华 苗鸿雁
电子邮箱:zhangjh@nsfc.gov.cn
联系电话:010-6232688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邮政编码:100085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19年6月3日
附件: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