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陕政发(2011)8号)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任务要求,不断深化标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系统优化我省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升标准立项质量,畅通地方标准制定途径,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助推陕西高质量发展和“三个经济”建设,现就做好2020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加快建设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为中心,鼓励行业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所征集地方标准项目应与各自领域标准体系相符合,与各行业领域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相融合,全面落实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对于复审提出修订的地方标准,应及时推荐中报。进一步强化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增加前瞻性、引领性标准供给,严格控制同类地方标准增量,加大修订力度,鼓励对现行地方标准进行整合修订,不断扩大地方标准项目征集覆盖面,加大对项目需求分析以及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力度,确保为各相关方参与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提供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征集范围
能够满足我省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在全省范围内予以统一的,可以申报陕西省地方标准:
(一)农业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安全、检验、包装、储运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等要求及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二)工业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安全要求。工业产品的安全、环保、资源节约等要求;
(三)服务业的技术、质量、环境、评价、管理等要求;
(四)社会事业领域需要统一的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管理和服务流程、管理技术、监督评价等要求;
(五)建设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和安全要求及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设计和应用等要求;
(六)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能减排的技术要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安全、评估和技术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制定地方标准的。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陕西省地方标准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下达计划、监督、编号和发布。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地方标准申报的范围、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和遴选工作。
(二)严格控制申报项目质量和数量。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标委会沟通协调,重点对以下领域项目进行研究。
1. 下列领域项目应优先立项:
(1)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及其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农产品流通与农资供应管理评价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标准研制,着力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重点支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制修订,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2)制造业领域。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重点围绕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推动传统产业标准改造升级。加强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标准的约束性作用,重点制定一批化解产能过剩标准。完善光伏光热、风能、核电、氢能与燃料电池、电力储能等新能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重点支持建设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电力物联网等能源传输标准体系,以及能源节约高效利用技术及装备标准体系。
(3)信息技术领域。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强工业互联网、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完善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网络安全、智慧城市、网联汽车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
(4)新兴产业领域.进一步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分领域实施新产业标准领航工程,重点支持在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增材制造等领域研制一批领航标准。
(5)生态文明领域、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持续加强能源资源节约与利用、绿色生产与消费、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提高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水平。加强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标准制修订。
(6)服务业领域,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强化服务业基础通用和新兴业态标准制修订重点加快民政、养老、家政、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共享经济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支撑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重点支持金融、物流。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贸易等产业转型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完善质量、品牌、信用、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7)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文体服务保障的总体要求,完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社会急需的标准研制。
2. 下列项目不得立项:
(1)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2)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3)仅限于在设区市行政区域有特殊需要的;
(4)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5)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尚未完成;
(6)未获得原质检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或未获得原工商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
(7)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三)认真编制地方标准草案。地方标准草案应包括:标准的封面、前言、范围,标准的章(应具体到条、段或列项,对没有具体内容的,可将该部分内容或起草构想进行简要描述)等必备要素,标准草稿应基本符合GB/T 1.1-2009要求。
(四)成立标准起草组。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标准起草组,人数一般为5至15人,参与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并具有广泛代表性。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为本行业专家,项目工作组成员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数不得低于50%。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陕西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申报书》对应位置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二)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需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对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同时向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报送1份。
(三)本次项目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各单位应在要求期限内将申报公文、地方标准草案和《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同时将地方标准草案和《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发送E-mail至sxbzhc@126.com。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曼莉、王迁,联系电话:86138610,86138612。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13772519715,likeky@nwu.edu.cn
附件:
地方标准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