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有关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要讲话及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精神,落实《陕西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9-2023年)》,充分发挥我省科教资源优势,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大力推进我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将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作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相关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基础平台、科技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支撑引领全省经济追赶超越发展。
到2023年:
1.人工智能重大原创科技成果相继涌现。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在类脑智能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深度学习、自主智能系统和高级机器学习等前沿研究领域获得一批标志性理论研究成果,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多项基础理论研究水平达到国际领先。
2.一批人工智能相关领域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在计算机视觉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自主无人智能技术、人机交互技术、数据链技术等关键应用技术攻关取得突破。
3.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组建省级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建相关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并力争升级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建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主体一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以上,国际合作基地2个以上。
4.人才培养和引进持续加强。推动人工智能高水平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相关领域科技新星、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等50名(个)以上,引进国际人才5人以上。
5.“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达到10家以上,专业众创空间2家,国家级、省级孵化器达到10家以上。
6.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规模不断提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累计培育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瞪羚企业10家以上,独角兽企业3家以上,上市企业2家以上,依托高新区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二、重点工作
1.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加大省自然科学基金在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高校院所强化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基础研究。
加强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等理论研究。超前布局类脑神经网络模型、基于类脑机理的学习算法等理论研究,建立具有可解释性、强泛化能力的人工智能模型。加强跨学科探索性研究,推动人工智能与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交叉融合,探索人脑感知和认知的可计算模型,支撑类脑智能计算理论,研究类脑感知、类脑学习、类脑记忆机制与计算融合、类脑复杂系统、类脑控制等理论与方法,推动以知识驱动、数据驱动一体化的智能网络研究。
2.集中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围绕智能感知处理、交互与理解、机器人、处理器、传感器等方面,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置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链及一般项目等科技计划项目,以数据和应用环境为核心,以算法和硬件为载体,在智能感知、智能理解、智能交互与协同优化、脑控技术、智能芯片器件和智能系统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
(1)智能感知处理
加强图像与视频精准识别、生物特征识别等方面的攻关,提高计算机视觉与听觉准确性、力量与触觉感知灵敏度,开发多模态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突破低成本低能耗智能感知、复杂场景主动感知、自然环境听觉与言语感知、多媒体自主学习理论和技术。
(2)智能交互与理解
优化文本/图像/视频等多模数据理解、数据深度搜索和知识深度学习等核心算法,突破人机自然交互与协同共融的情境理解与决策学习、直觉推理与因果模型、记忆与知识演化等理论;建立可表达、可计算的群智算法和模型,形成基于互联网的群体智能理论体系;突破知识加工、深度搜索和可视交互核心技术,实现对知识持续增量的自动获取;突破跨媒体统一表征、关联理解与知识挖掘、知识图谱构建与学习、智能描述与生成等技术。
(3)智能机器人工程化应用
面向工程化应用,研究无人机自主控制和汽车、船舶、轨道交通自动驾驶等智能技术,服务机器人、空间机器人、海洋机器人、极地机器人技术,无人车间/智能工厂智能技术,高端智能控制技术和自主无人操作系统,复杂环境下机器人及机械手臂自主控制技术。
(4)人工智能处理器
研制图像处理芯片、智能传感芯片、物联网芯片及低功耗、高速度、高识别精度的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处理器芯片,在智能终端、自动驾驶、智能安防等重点领域实现人工智能芯片的规模化商用,推进智能芯片器件产业规模化发展。在智能计算体系结构与系统领域,集中攻关存储器、处理器异质集成和可重构计算技术,开发类神经网络分布计算、异构及可重构计算。
(5)智能传感器及其集成
发展新型的生物、气体、压力、流量、惯性、距离、图像、声学等智能传感器,支持基于微机电系统(MEMS)和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集成等工艺的新型智能传感器研发。发展面向新应用场景的基于磁感、超声波、非可见光、生物化学等新原理的智能传感器,推动智能传感器实现高精度、高可靠、低功耗、低成本。突破多传感器集成与数据融合技术,在消费电子、通信、汽车电子、医疗服务和工业控制等不同领域,发展基于多传感器集成及数据融合的智能传感器系统集成模块,形成系统方案设计能力。
3.加大人工智能产品研发
依据陕西省人工智能领域已有的科研优势、特色和产业基础,通过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及申报国家人工智能2030专项,以应用为导向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研发。
(1)智能软硬件
依托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科研力量、国家级研究平台、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以及相关企业的人才和资源优势,开发面向人工智能的关键基础软件产品。研制人工智能处理器、无人驾驶系统计算与感知处理芯片、智能传感芯片等系列化、多层次的智能芯片器件等硬件产品。建设智能芯片、智慧遥感和移动通信网络等多条智能软硬件创新链和生态链。培育和壮大提供软硬件产品、系统集成服务和解决方案的人工智能企业。
(2)智能机器人
依托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智能机器人创新研究院,同时加强与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西安光机所、新松机器人等机构合作,重点研制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教育、文娱、服务机器人以及特种智能机器人(救灾、水下救援)等人工智能产品。
(3)智能无人机
发挥西北工业大学无人机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单位和企业优势,重点发展无人机设计开发、产业孵化、产品试制及集成测试、地面试验设施等细分产业,形成完整产业链,建立产业服务体系,培育智能无人机产业集群。依托行业技术领先的研究院推动小型、特种航空、航天发动机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多领域民用智能无人机产品研发和制造。
(4)智能网联汽车
以长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汽等单位为依托,搭建基于人工智能的网联汽车测试评价及试验平台,加强车载感知、车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和配套,重点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和轨道交通系统,推进智能汽车芯片和车载智能操作系统、新能源汽车整车智能化技术、辅助驾驶技术等领域的应用产品。
(5)智能终端
发挥华为、中兴等龙头企业西安研发中心优势,聚集比亚迪、华勤、龙旗等重点企业,形成完善的智能终端研发制造产业链。重点发展新一代智能手机、车载智能设备、可穿戴设备、家用智能终端等产品和设备。
(6)智能安防
依托陕西在图像视频识别领域的研发优势,构建人脸精确识别、图像序列智能分析、目标行为理解和描述等多种复杂安防算法模型,研制智能摄像机、传感器、报警器、智能锁等相关软硬件产品,发展智能安防系列化、流程化的应用系统和解决方案。
4.推动人工智能示范应用
通过各类省级科技计划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制造、智慧文旅、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智慧医疗与健康、智慧教育、智能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应用示范。
(1)智能制造。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搭建基于机器感知和认知的智能制造执行系统、生产装备智能维护系统等。加快制造智能化,推广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在汽车、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的示范应用。
(2)智慧文旅。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产品协同设计、数字文博、数字娱乐等方面的应用,提升智能化水平。发挥陕西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推进人工智能在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演出会展、游戏动漫、影视产品、创意设计等领域应用。
(3)智慧农业。依托我省农业优势资源,研发天空地一体化农业智能遥感监测系统、农业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及智能农机装备等,开展自动化、无人化农业智能装备的研发应用。
(4)智慧物流。开展新一代智能仓储、高速分拣机、多层穿梭车、高密度存储穿梭板等物流智能装备示范应用,实现精准、柔性、高效的物料配送和无人智能仓储。研发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和服务系统,加强智能化装卸搬运、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智能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
(5)智慧医疗与健康。推进健康监测、疾病预警、健身、保健等相关软件及平台研发,可穿戴设备和家庭智能健康检测监测设备的研发,以及老年人产品智能化。
(6)智慧教育。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创新,推进基于教育大数据的人工智能在教育管理、师资培训、课堂应用、教学评价等领域示范应用,构建智能化、网络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
(7)智慧能源。围绕陕北能源基地高端化发展,充分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深度,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能源开发利用、生产消费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8)智能公共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融合应用,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开发面向政府服务与决策的人工智能平台,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政策评估、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决策支持应用。支持智能交通建设,实现智能化交通疏导和综合运行协调指挥。
5.推动平台建设
进一步推动军民、部省、央地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开展人工智能各类创新平台建设。
(1)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中心
整合全省科技资源,集中力量继续推进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部署人工智能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打造人工智能软硬件基础平台、数据服务与安全测试平台,强化对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的基础支持。
(2)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
新建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新型研发平台、联合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四主体一联合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联盟、国际合作基地等创新机构和组织,探索新的合作机制,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
(3)支持军民融合创新平台
引导陕西空天动力研究院、西北兵器工业研究院、中国西部创新港、中科院西安科学园等创新平台加强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科技创新。支持西安高新区以无人系统和无人运载工具为主要产业方向,在翱翔小镇建设军民融合创新平台,推动军口单位科技成果向民用转化。军民联合建设国家、省市工程实验室,联合进行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助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优势民口科研力量参与国防领域人工智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通道和机制,推动各类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嵌入国防创新领域。
6.加强人才培养及引进
进一步扶持和造就一批高水平优秀创业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加大科技新星、创新团队等人才计划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人才、人才团队的引进工作,鼓励从全球顶尖人工智能研究机构柔性引进人才。
7.打造人工智能特色园区
优化空间布局,以各高新区为重点承载空间,引导各地市及高新区发展优化人工智能产业空间配置。支持各高新区申报国家火炬人工智能特色产业基地、打造人工智能特色小镇(园区),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发展。
8.加速人工智能“双创”工作升级
建设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专业化众创空间及孵化器,鼓励相关领域孵化机构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企业的孵化,吸引内外部创新资源进行定向的技术攻关和技术集成类的创新创业。通过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的投入。积极筹办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各类创新创业赛事,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9.培育人工智能创新型企业
围绕人工智能企业成长周期,积极打造企业培育链。开展人工智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向人工智能方向的倾斜,建立从初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到“上市”企业的分阶段支持办法,推进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奖励,强化对成长企业的跟踪服务与培育工作。
三、保障措施
1.设立人工智能科技专项。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设立人工智能重大专项及科技重点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在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汽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智慧能源等方向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
2.通过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的投入。
3.争取国家超算中心大科学装置落户陕西。进一步推进部省、央地融合,支持国家超算西安中心建设。加强与科技部、中科院沟通,开展下一代超级计算机在陕布局的可行性调研和论证,为我省提升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基础科学研究及确定相关领域创新重要地位提供支撑。
4.协调全省人工智能相关高校、院所及企业组建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院士专家+政府职能部门+高校院所团队+专业技能人才+孵化器+投资机构”多方集合的人工智能产业专家团队,对人工智能重大决策开展咨询或评估。
5.优化管、服模式,在各类创新及服务平台建立数据节点,构建覆盖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全链条的“平台+数据+标准”管服系统,实现监测预警、管理优化、决策支持三大功能,提升科技创新评价与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