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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2-0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鼓励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投身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陕西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周期

202411日—20251231

二、项目类别

1.数理科学类:包括数学、力学、天文、物理;

2.化学科学类: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科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3.生命科学类:微生物、植物、林学、免疫学、神经科学、农学、食品科学、园艺、畜牧、水产等;

4.地球科学类:地理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等;

5.工程与材料科学类: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冶金与矿业、机械工程、能源利用、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电气、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等;

6.信息科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系统科学与工程、光电子器件、激光技术等;

7.医学科学类:医学、药学。

三、项目经费

省科协对立项的每个项目计划资助金额为1万元。经费相关具体要求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

四、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务实、创新争先、协作奉献精神;

2.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的男性(即19921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女性(即198911日以后出生),工作单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4.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不受理项目组其他成员提出的新的项目申请。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5.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

6.入选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的申请人,不得申请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

五、申报材料提交

1.按照省科协要求,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0个,校内每个相关单位可推荐1-2个项目;

2.请各单位于2023224日前,将项目统计表1份(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书1份(附件2)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4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exie@n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308971 18091190921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23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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