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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5-1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讲话精神,聚焦“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时代要求,激发原始创新、繁荣学术交流、推动学科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科技工作者潜心科学研究,更好助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省科协、省人社厅决定组织开展陕西省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要求

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须为2019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工作总结、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统计资料、一般性试验报告、调查报告等,不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为在陕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在陕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

2.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每篇论文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3.参评学术论文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好备份。

三、评选范围

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鼓励申报符合陕西实际,支撑引领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促进“两链”融合、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优秀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填写《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并准备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待“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系统”开放后(以下简称“评选系统”),按照要求进入系统填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63日。

2.论文作者排序要按照论文发表时的顺序填写,论文所属的一级和二级学科应按照国家学科分类标准填写汉字和代码。

3.表二由申报人填写,工作单位审核、盖章;表三需由三名教授级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后填写意见。表二和表三填写完成后需将文件转换为PDF格式上传“评选系统”。

4.申报论文如果在境外杂志上发表,需将登载论文国际刊物的封面、主页、目录(在目录中相应文章处标记记号)等材料转换为PDF格式,上传至“评选系统”。

5. 各单位须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论文进行评审、排序后推荐。请于6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长安校区7号楼7420室),电子版发送至kexie@nwu.edu.cn

提交材料包括:

1)院系推荐报告1份(领导签字、院系盖章),请写明学术委员会推荐情况,推荐论文清单等。

2)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包括《评审书》、发表论文、同期刊物封面、刊物主页、刊物目录、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影响因子、查新证明、查新单位资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6.按照省科协要求,学校推荐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参加初评论文数的5%20%50%左右。

联系电话:88308971


附件1: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doc

附件2: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处、校科协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