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大科协 > 人才举荐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2-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单位提名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开展提名工作,在征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意见后,可提名本地区候选人15名。

2. 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可分别提名候选人30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可分别提名候选人10名,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可分别提名候选人5名,其他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可分别提名候选人2名。

3. 国防科技领域,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可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30名,国家国防科工局可提名候选人30名。

4. 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2名,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可提名候选人15名。

5.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可分别提名本地区候选人15名,提交前须报经中联办审核。

6. 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提名候选人2名。

(二)专家提名

1. 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提名专家应不少于2名。

2. 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我校科协可提名候选人2名。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提名的候选人,由省级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提名上报。

(四)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七)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八)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名额及材料报送要求

1. 每个单位可推荐1人。

2. 材料提交要求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1套(复印件即可),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1份。证明须申请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申报单位于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太白校区行政楼318室,提名表电子版发送至kexie@nwu.edu.cn

联系电话:18091190921


附件: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doc


科技处 校科协

202228